潮剧,俗称潮州戏,明清时天宇配资,已有潮腔、潮调、泉潮雅调之称,以后又有潮音戏、白字戏等称谓。20世纪50年代和70年代,揭阳县渔湖和潮安县凤塘先后出土有潮剧演出本以及从海外带回来的三种刊本。戏文中发现有用潮州本地语音写的唱词,还明显标有明宣德、嘉靖、万历等年号。这是目前所见的最早潮剧剧本。至于潮剧的母体,有学者以嘉靖四十五年(1566)潮泉声腔《荔镜记》演出本和重印《颜臣》戏文系宋代《烟粉欢合》所记的陈颜臣戏文演变为潮剧剧本为例证,推定早期潮剧与南戏有密切的渊源关系,即“潮剧的母体是宋元南戏”,并与潮汕本土艺术结合而成。这一研究成果,也是目前戏剧界的共识,笔者也认同这一结论。笔者进而认为,潮剧之所以能根植于潮汕,并历经千百年而不衰,关键在于它的生存土壤和特有的社会功能。潮剧和其他事物一样,是有其自身发展轨迹可寻的。它肇端于农耕文明年代的祭神文化,并伴随着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和周边外来文化的影响而不断演变。作为潮汕地方文化充分发挥联系潮人、敦睦乡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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